增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效劳主体高质量生长
2020-04-01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效劳主体高质量生长计划(2020—2022年)》解读
近日,农业农村部印发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效劳主体高质量生长计划(2020—2022年)》(以下简称《计划》),对家庭农场、农民相助社、农业社会化效劳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效劳主体的高质量生长作出了具体计划,提出了五大支持政策和四大包管步伐。《计划》的实施,一定会增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效劳主体的进一步生长,推动农业现代化水平的提高。
党的十九大指出:“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生长有机衔接”,具有富厚的政策内涵。凭据国家农业普核办公室宣布的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报告,截至2016年底,全国共有20743万农业经营户,其中,398万规模农业经营户,仅占1.92%。总体上看,我国依然以疏散的小规模经营户为主。但幸运的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效劳主体呈快速生长之势,尤其是后者,已经成为不可忽视的农业生产效劳主体。截至2019年底,全国家庭农场凌驾70万家,依法注册的农民相助社220.1万家,从事农业生产托管的社会化效劳组织数量42万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可是现代农业生长主体、主要农产品供应主体,同时照旧社会化效劳主体。据研究,在家庭农场中,相当一部分从事社会化效劳业务。220多万多家农民相助社不但笼罩了50%左右的农户,其中不少还给非成员提供效劳。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门路的最显著特点不是经营规�;�,而是效劳规�;�,即通过社会化效劳发动小农户,提升规模经营水平和农业现代化水平。今年春节后突发的新冠肺炎疫情对各地春耕生产造成了极大的影响,事实证明,通常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效劳主体发育良好且充分发挥作用的地方,疫情对农业生产的影响就较小。山东、山西、安徽等地的相助社还利用农机设备为防疫作出了重要孝敬。
如何落实《计划》,增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效劳主体高质量生长?
第一,突出抓好家庭农场和农民相助社两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2018年9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行集体学习时强调指出,要突出抓好农民相助社和家庭农场两类农业经营主体生长。这是因为,在种种新型经营主体中,农业企业最终要经过相助社与农民建立利益联结机制,或者像广东温氏集团、山东新希望六合集团那样引入相助社理念实现企业与农户联结机制的相助社化。在适应市场历程中,家庭农场的最终归宿也必将是联合与相助,即要么领办相助社,要么加入较大型的相助社。因此,高质量的家庭农场是规范而有竞争力的农民相助社生长的基础。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重点培育家庭农场、农民相助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农业工业化联合体,通过订单农业、入股分红、托管效劳等方法,将小农户融入农业工业链。”
《计划》体现了总书记讲话精神,具体安排了家庭农场和农民相助社两类新型经营主体的质量提升事情。要引导返乡劳动力、有意愿回到农村就业的大学生在农业领域立异创业,通过流转土地开办家庭农场,提升农业生长的整体质量;各地要建立完整的家庭农场名录治理制度,对纳入名录的家庭农场给予贷款、包管、用地、用电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勉励家庭农场之间的联合与相助;认真总结农民相助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行动的经验,瞄准工业生长需求增进相助社规范化和质量提升,提升相助社在市场上的话语权、对农民的发动水平和与企业的谈判能力,勉励相助社的再相助,即建立农民相助社联合社,扩大相助社的影响力。要凭据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的要求,支持家庭农场、农民相助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建设产地分拣包装、冷藏保鲜、仓储运输、初加工等设施,增进农业现代化水平的提升。
第二,大力增进种种社会化效劳组织的生长。《计划》指出:“凭据主体多元、形式多样、效劳专业、竞争充分的原则,加速培育种种效劳组织,充分发挥差别效劳主体各自的优势和功效。”要以农村集体产权制度革新为契机,推动村组集体经济生长,增强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效劳能力;勉励农民相助社为非成员提供社会化效劳,增强其发动成员的能力;支持家庭农场发挥社会化效劳功效,提供效劳提高收入;提倡“龙头企业+基地+相助社+农户”模式,以及龙头企业相助社化模式,提高企业对农户的发动能力;实施好中央财务支持农业社会化效劳项目,让更多农户受益。
第三,进一步完善落实种种支持政策。包括完善新型经营主体和效劳主体财务支持体系。勉励金融机构建立新型经营主体和效劳主体信用名录,给予信贷支持;充分利用发挥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和地方政府担保体系的作用,立异担保品种;凭据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的要求,推动温室大棚、养殖圈舍、大型农机、土地经营权依法合规典质融资;建立健全农业包管体系,不绝提升新型经营主体和效劳主体的危害包管水平;勉励地方政府探索开展产量包管、气象指数包管、农产品价格包管、收入包管等新的包管类型。凭据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的要求,将农业种植养殖配建的保鲜冷藏、晾晒存贮、农机库房、分拣包装、放弃物处理、治理看护房等辅助设施用地纳入农用地治理,包管新型经营主体和效劳主体的合理用地需求。勉励地方以政府购置效劳等方法解决新型经营主体和效劳主体的财会人员缺少问题;推动地方职业学校和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培养培训家庭农场经营者、相助社理事长和主要经营治理人员、效劳企业经营治理人员,不绝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和经营治理水平。
(来源:农业农村部新闻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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